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_政策文件_政策法规-福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行业协会

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1-15
闽建〔2024〕22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推动工程咨询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住建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并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2024年版)》),现予以印发,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上述文件的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可向省住建厅建筑业处或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反映。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解读:《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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