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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6年度单位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8-22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章程》规定,请各会员按照2016年7月8日第五次会员大会通过的《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收费办法》,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会费汇到协会帐户(发票到协会领取)。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95号仁文大儒世家依山苑1座101室(钱塘文博小学隔壁)
电话:0591-83706715/18050777970
传真:0591-86292931
 
附件: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收费办法
 
 
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6年8月19日
 
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会费缴纳标准与收费办法
 
根据《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章程》规定,本协会会员有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为加强会费管理,合理收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会员组成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  会费标准
(一)理事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8000元;
(二)副理事长、监事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6000元;
(三)副秘书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4000元;
(四)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五)理事、监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六)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500元。
第二条  交纳会费期限和办法
(一)会员每年3月31日前交纳当年年费;
(二)新加入协会的会员,自批准入会时交纳当年会费。
(三)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分行沁园支行
帐    号:35001616107050003198
协会电话:0591-83706715
第三条  会费管理
(一)按照章程规定,协会会费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和秘书处的必要费用开支;
(二)协会严格按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合理支出。
第四条  其他
(一)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三条规定,凡一年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按自动退会办理;
(二)本办法经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