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防控NCP疫情期间工作方案_协会文件_协会工作-福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行业协会

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防控NCP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0-02-10

榕建监协[2020]1



各会员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希望大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建设局党组、建设系统党委的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根据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按照市建设局《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前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措施的通知》(榕建质安〔202015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福州市建筑业相关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榕建质安〔2020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各会员单位法人要自觉扛起防疫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开复工方案,制定细化防控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留档备查。确定卫生防疫专管员,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处置流程、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防控主体责任到人到岗。

每个工地(项目)应指定专职人员协调处理项目部疫情防控工作,并将专职人员名单汇总报送协会,由协会统一报备市建设局。

二、各单位不早于2924时前复工。因疫情影响,存在特殊情况的地区,应服从属地政府(街道、社区)疫情防控的管理和指导,及时与属地政府(街道、社区)沟通并报送有关信息。

擅自复工及复工后未持续落实市建设局相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主体予以全行业通报批评,并通报市建设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复工后必须做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和物资,对工作环境开展全面消毒消杀,严格保障复工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

尽可能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酒精、测温仪等防护用品。

指定专职卫生人员每天对办公区域、员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场所至少消杀两次,直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终止。有条件的应委托专业消杀机构进行全面消毒消杀,确保达到防疫标准。消杀过程拍照留痕备查。

加强办公区域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加强通风换气,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洗手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安排专人配备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动态登记。全员上班必须佩戴口罩,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如发现存在发热病症的人员,禁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记录人员信息、立即上报。

有设置食堂的单位,要加强用餐管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必须实行分餐制,分时分批、分散就座、单独就餐、专人专筷,进餐前后都要保持戴好口罩。

有设置宿舍的单位,在疫情终止前,要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做到不串门不聚餐。

调整优化工作方式,在疫情终止前,尽量不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全员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就座,会议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积极推行远程办公,在线上进行跨地域远程协作,鼓励居家办公,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减少聚集办公。

(二)建立返榕复工人员健康档案,落实人员健康情况核查登记制度。

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延迟返岗,省外其他地区人员入榕后按规定要求管理、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省内人员在确认健康后即可返岗,对以上三类人员应实行针对性健康管理,分次分批安排返岗。

要为返榕复工人员建立好动态健康档案。各单位应提前联系外地员工,了解返榕信息及春节期间动态和身体健康情况,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1.近14天身体健康情况;

2.近14天是否与有发热等症状病例接触;

3.2020年120日后(含20日,下同)是否到过湖北地区;

4.2020年120日后是否与湖北、温州人或到过湖北、温州的人员接触等。

各单位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报告协会,由协会统一报送市建设局。

复工人员返榕后,每日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严格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单位员工安全健康。如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单独居住等相关隔离措施;单位要做好隔离人员和保障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生活物资保障。

省外员工返榕观察14天后若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三)在工作场所预设置临时观察室,应保持观察室卫生干净,平时不得使用,只能用于突发情况。发现体温高于37.3℃的人员,立即带至临时观察室,登记有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常住地、现住地、联系方式),并联系属地社区医务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对其情况进行核查。一旦发现员工为疑似病例,一律停止办公并封闭办公场所,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措施,企业专职疫情防控人员登记相关人员往来信息,及时报属地社区和协会,由协会统一报备市建设局。

四、各单位复工后,要针对全部人员开展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知识教育,做到防疫知识全员知晓。通过单位宣传栏、微信群、QQ群和网站等加强宣传,发动大家广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保持清醒头脑,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掌握正确防范病毒传染的措施和方法,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去人员密集的地方,不串门、不聚餐。讲究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

五、充分发扬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切实增强引领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员干部要按照《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精神,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

六、各单位要注意收集防抗疫情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树立典型,鼓舞人心。典型事例随时报告协会,协会将配合宣传报道。

七、协会秘书处将于210日恢复对外业务办理。协会工作人员在按照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开展市建设局委托的相关信息采集汇总工作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工作。

协会会员单位可以通过“福州市建设监理工作” QQ群,提交《福州市建设监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采集表》(附件三),提前预约业务办理时间,咨询业务需求材料等。

非会员单位可以通过协会邮箱:fzjsjl@126.com提交《福州市建设监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采集表》(附件三),或送交协会秘书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95号仁文大儒世家依山苑1101室,电话:0591-83706715)。

注意:各单位请指定专人负责采集表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详实,不报、漏报、瞒报情况一经查实将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并报备建设局。“各工地(项目)疫情防控工作专职人员名单”必须另外附文提交。

在疫情终止前,为保护前来协会办理业务人员和协会工作人员的健康,请双方在办理业务全过程都必须佩戴好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检测并登记,不配合或体温异常者,不予受理,并按规定通报相关单位;所有业务在大厅办理,请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提交、审验材料并作好相关登记;如遇排队,请自觉保持安全距离。为了你我的健康,烦请保持耐心。

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全体行业同仁,让我们团结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畏风浪、直面挑战,同舟共济、共克时艰,齐心协力打好防抗疫情的阻击战!

 

附件一:《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前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措施的通知》(榕建质安〔2020〕15号)

附件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福州市建筑业相关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榕建质安〔2020〕17号)

附件三:福州市建设监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采集表

 

 

 

 

                                   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