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建监协[2018]1号
近期,我协会对申请参加监理业务培训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抽查,福州志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申报的培训人员汪孝赏(身份证号:350125197612184459)、檀东泉(身份证号:350125196402244236)、檀国梯(身份证号:350125197308194118)的材料,经委托福建省丽兴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汪孝赏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闽特Z109-05812)和毕业证书(字第951059号)、檀东泉的职称证书(闽集建Z109-00119)、檀国梯的毕业证书(学校编号NO.9501267)鉴定结论均为伪造。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及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监管协[2014]27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培训管理工作指南(二)〉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福州志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汪孝赏等3人涉嫌证件造假的行为进行通报。请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禁再次发生类似造假情形。
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1月9日
抄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安处
抄送: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